为健全完善我校各专业毕业生的社会评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社会及用人单位对我院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质量、毕业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方案,目的是收集社会机构对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检测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为学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教学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过程、完善教学管理体制机制等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和评价信息,是学校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责任机构
学院是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的责任主体。为保证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的质量与效果,各学院应成立专门的毕业生社会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设计调查问卷、组织实施跟踪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等。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一般包括教授委员会成员、督导专家、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及学院管理人员等。
三、跟踪调查对象及内容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与专业相关的行业学会协会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社会机构调查主要围绕社会机构对学校毕业生评价及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机构对学校毕业生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发展潜力等;人才培养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需求及对学校教学、就业等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四、跟踪调查周期
社会机构调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调查原则上不少于每2年1次。
五、结果反馈及利用
(一)每次调查结束后,以专业为单位对社会机构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查报告,调查记录和调查报告由学院存档。
(二)调查结果作为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来源,用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等方面,为改进专业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重要依据。
六、其它
(一)各学院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单位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实施细则。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银河集团网站登录www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