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成绩根据教育实践内容,包括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四部分的成绩,具体成绩构成及评定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1 教育实践成绩评定标准
评价主体 | 评价 内容 | 评定指标 | 分数 | 比重 |
小组互评 | 践行师德、教育信念坚定 | ◆教育实践期间遵守教育实践要求以及教育实践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参加教育实践工作; | 20分 | 10% |
◆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完成教育实践任务; | 20分 |
◆完成好教育实践老师交给的任务;与教育实践小组同学良好合作,共同学习; | 20分 |
◆形成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教育理念,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 20分 |
◆关心热爱学生,关注学生学习和生活,给予学生指导和帮助。 | 20分 |
教育实践单位指导教师 | 学会教学、执教能力突出 | ◆认真钻研《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各种课程标准、普通高中各种课程标准、中学各种教材,认真备课,能按时独立写出完整、质量好的教案,在备课过程中注意逐步提高,进步显著; | 10分 | 35% |
◆教学目的明确,对教材掌握熟练,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能讲清基本概念、基础知识,重点难点把握正确,没有概念性错误;能结合教材特点和学生情况,恰当地贯彻教学原则和运用教学方法;组织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好; | 20分 |
◆教态自然,语言表达清晰,能正确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美观,简明实用,无错别字,无不规范的简化字; | 20分 |
教育实践单位指导教师 | 学会教学、执教能力突出 | ◆认真批改作业,没有错误;课外辅导主动、认真,经常对不同程度的学生,能区别情况,努力做到因材施教;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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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议会态度认真,自我分析深刻、全面;能虚心听取和接受别人的意见,并能逐步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个人教育实践小结有较高的质量; | 20分 |
◆遵守教育实践纪律好,组织纪律性强;及时与指导老师沟通交流。 | 10分 |
学会育人,育人能力全面 | ◆工作态度认真,工作能力强,对学生全面负责,能很好地完成原班主任分配的任务; | 20分 | 15% |
◆教育实践班主任工作计划制定全面正确;班级活动设计可操作性强; | 20分 |
◆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能独立地组织学生的班会(集体)活动,教育效果好; | 20分 |
◆重视调查研究,了解学生情况,积累的材料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 20分 |
◆在各项活动中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能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等要求引导学生,教育实践学生师生反映好。 | 20分 |
大学带队教师 | 学会发展,持续提升进取 | ◆听课与讲课反思记录齐全,能够体现收获与进步; | 20分 | 40% |
◆教育实践报告中目的明确;按要求撰写,标题层次清楚,内容全面; | 20分 |
◆教育实践过程论述完整;涵盖收获和反思,有创新性活动介绍; | 20分 |
◆教育实践报告教育教学反思思路清晰,分析合理;对双导师的指导和小组活动的帮助叙述具体,有实质,或者反映实际问题; | 20分 |
◆教育实践总结形成合理的观点,能够明确努力方向。 | 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