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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湖工党字〔2022〕4号
2024-09-10 15:22     (浏览量:)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731号)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不断推进工程教育卓越、办学特色鲜明的国内应用型一流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3.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4.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总体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严以治学、诚以立身”的校训精神,弘扬办学理念和价值取向,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立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及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三、主要内容

(一)师德师风教育机制

1.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搭建交流平台,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科学化、制度化。

2.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工会加大对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师德师风培训力度,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实施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

3.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度,促使青年教师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提升教学水平。

4.党委教师工作部建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库,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校园,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

5.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举办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专题报告会。

6.党委教师工作部、教育与心理学院定期组织教师心理健康筛查、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师德师风宣传机制

党委宣传部、工会等相关部门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等载体,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国教育现代2035》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的要求,宣传普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开辟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弘扬高尚师德,展现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师风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三)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1.将师德师风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工作之中。每年对各中层单位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依据之一。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单位,该年度党建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2.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注重运用师德考核结果,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四)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1.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评议、师德师风状况调研、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充分运用学生评教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2.学校建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党委宣传部、工会等单位设立师德师风失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投诉举报箱,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师风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3.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发挥学生参与评教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制度、师生关系等师德师风问题的监督。

4.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五)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1.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积极开展师德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2.抓好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宣传和推荐表彰工作,积极向国家、湖北省层面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

3.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级(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师德师风约束机制

1.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术委员会等单位健全师德师风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湖北工程学院教学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湖北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湖北工程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湖北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制度实施办法 》《湖北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

2.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依照《湖北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七)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1.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工程学院章程》,各中层单位要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

2.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营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

4.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5.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各教学学院要鼓励广大教师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四、组织保障

1.调整组建湖北工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办、组织、宣传、人事、教务、科技、工会、学科建设、学生工作等相关责任部门和教学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下设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办工作。

2.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带领广大教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制订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每学期末,各单位报送师德师风建设总结材料,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备案。

3.各级党组织承担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遵守教学纪律、教学规范和为人师表、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教学学院调整组建基层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不断推进,常抓不懈。

4.加大师德师风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5.原《湖北工程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湖工党字〔201754)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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